行車安全 保險不可少行車安全 保險不可少 【文/國泰人壽】 「天有不測風雲,人有旦夕禍福」,車禍事故的發生,除了可能造成自身財物損失及體傷外,尚須對第三人所致之損害負賠償責任,而後續衍生的和解訴訟過程往往曠日費時,面臨龐大理賠金、訴訟費等經濟上的壓力,讓人不得不重視保險的重要性,但保險究竟要怎麼保才足夠呢? 國泰產險汽車保險部經理陳文生表示,部份民眾往往只投保政府所規定必需購買的強制險,卻忽略了第三人責任險體傷及財損險。根據產險公司之理賠統計結果,車禍死亡案件和解金額或判賠金額約400萬元,而強制險對於每人傷亡(含醫療)最高僅賠償至170萬,並不包括對方財物損失、工作損失及精神慰藉金等民事賠償責任,如果只保強制險恐怕難以支應,建議加保第三人責任險,以補足可能之保障缺口。以30~60歲男性,自小客車三年無肇事紀錄為例,購買第三人責任體傷險,保額300萬元來看,一年只須約1,144元,而且只要再加69元即可將每一事故保額提高至無限額,當不幸發生事故時,足額之保障才足以負擔和解給付或判賠金額,並將風險轉嫁至保險公司;而第三人責任財損險部份,若屬於重大意外事故,依經驗一般車子修理費用約30~50萬,因此建議至少須投保30萬元,一年保費約1,094元。 上述第三人責任險可保障交通事故之車外第三人,然而車內駕駛及乘客的保障需求也很重要。一般自小客車扣除駕駛後承載人數為4人,建議每人投保金額要在300萬元以上,年保費僅為1,876元;而第三人附加駕駛人傷害險除了一般的死殘300萬元,承保範圍還包含提供住院日額1,000元,可作為駕駛人住院時之保障,一年保費也僅須963元。開車「撞」況多,擁有完整的保障讓駕駛上路不擔憂,出門樂悠悠。 原文:http://money.udn.com/wealth/storypage.jsp?f_MAIN_ID=328&f_SUB_ID=3010&f_ART_ID=201635 【布萊克爆報】 《陳彥甫、Sirius‧Black 布萊克》 駕駛朋友真的因為為自己加保第三責任險,因為若是保對方撞傷或死亡,那是肯定要賠錢的﹝自己受傷不去看就算了﹞,搞不好還可能賠上一生的積蓄都還不夠。 而一般的強制險每人的傷亡﹝含醫療﹞最高僅賠償至170萬,朋友們可以試想,萬一自己的家人被撞死了,會只索賠170萬嗎?